办理计划生育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 2014-08-30 1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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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孩生育证所需材料:
符合省《条例》规定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当在妊娠前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三口家二寸合影4张照片到女方户籍地计生办申请办理。
注:属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的一方其配偶死亡的,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独生子女证办理需准备材料:
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三口家户口单页和索引页,复印在两张A4纸上。
申请分娩补助需准备材料:
准生证、医学证明、女方身份证和户口单页,复印在两张A4纸上。
符合单独政策办理二胎生育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办证人员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三口家二寸合影4张(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把证送回);
独生子女方父母婚育状况证明、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丢失的需要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