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2019年度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即将截止

发布时间: 2018-11-10 11:45:57 浏览次数: 166

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费缴费即将于2018年11月15日截止,请未及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居民抓紧时间缴费。

缴费相关问题:

1、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各类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30元;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每人每年355元;大学生每人每年135元。对成年居民,我区仍然按二档标准缴费,按一档标准享受待遇,差额部分由区、街道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2、未在集中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的,再次参保时,需补缴历年欠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补报。

3、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当在三个月内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其中,青岛市户籍的新生儿可以在出生6个月内按规定缴费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居民医保缴费是到社区阳光服务大厅打印缴费票据,然后到建设银行缴费。

咨询电话:87758078

 

 

青岛民生集团劳动保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