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村社区2018年度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大会暨市民议事活动圆满召开

发布时间: 2019-01-14 19:07:30 浏览次数: 545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班子建设,强化社区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根据街道党政办《关于做好年前重点组织工作的通知》和《党员量化考核办法》的要求,2019年1月12日上午8时30分,社区党委在青岛民生商贸城培训中心组织召开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2018年度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大会暨市民议事活动。街道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西片包片领导杨晓,街道经贸办主任、包社区干部张琪,社区“两委”成员、全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并邀请了四个物业公司200名居民共900余人参加了大会。

本次大会共分两个阶段召开,第一阶段两项议程,由社区党委书记袁波友主持;第二阶段三项议程,由街道经贸办主任、包社区干部张琪主持。

在第一阶段会上,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袁玉玲分别宣读了《城阳村社区2019年财务收入预算决议(草案)》、《城阳村社区2019年财务支出预算决议(草案)》及《城阳村社区怀念堂管理规定决议(草案)》,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袁昌道分别宣读了《城阳村社区怀念堂收取骨灰盒临时存放费及临时存放年限管理规定决议(草案)》和《城阳村社区居民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决议(草案)》。大会按照街道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依法集中表决通过上述四个决议(草案),宣读了《关于城阳村社区2019年财务收支预算的决议》、《关于城阳村社区怀念堂管理规定的决议》、《关于城阳村社区怀念堂收取骨灰盒临时存放费及临时存放年限管理规定的决议》以及《关于城阳村社区居民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的决议》。随后,由社区党委书记袁波友为全社区党员上党课,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在第二阶段会上,进行了社区2018年度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社区党委书记袁波友、社区居委会主任陈新安分别代表社区党委、居委会作2018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对社区2018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履职情况及2019年工作打算进行了工作述职。社区党委袁书记的工作述职报告全面回顾了2018年社区党委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上合峰会安保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民生工程、文化建设、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2019年社区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实在、部署工作全面准确、目标措施务实得力,是一份政治站位高、理念思路新、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的报告。全体与会党员、居民代表聚精会神、认真聆听,对工作述职报告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特别是对社区党委聚焦产业发展,着力提升居民居住环境的各项民生举措纷纷点赞,会场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随后,与会人员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西片包片领导杨晓讲话,杨书记代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社区2018年各项工作发展成果及2019年社区清晰的工作思路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社区“两委”班子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同时,杨书记还对社区积极探索发展新路子,实现社区更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时代是拼出来、干出来的。社区党委袁书记表示,站在2019年的起点,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社区党委将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团结带领全社区广大党员、干部、居民乘峰会东风、抢历史机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苦干实干,加快推进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共同谱写新时代城阳村社区发展新篇章!


附:

城阳村社区2019年财务收入预算决议

(2019年1月12日 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2019年城阳村社区财务收入预算总额为叁仟柒佰肆拾叁万叁仟元(3743.3万元)。其中:

一、2019年社区土地租赁收入人民币贰仟玖佰玖拾壹万伍仟元(2991.5万元)。

1、租给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土地670.6亩,年租赁费收入2883.5万元;

2、租给青岛民生集团有限公司土地59亩,年租赁费收入108万元;

二、2019年社区房屋租赁收入人民币伍佰陆拾贰万玖仟元(562.9万元)。

1、中韩小商品城二层4个网点房58平方米,年租赁费收入1.5万元;

2、世纪民生小高层北侧沿街1个网点房225平方米,年租赁费收入4.7万元;

3、盛德苑小区北侧沿街7个网点房821平方米,年租赁费收入23.6万元;

4、致远民生小区绣城路东侧29个网点房2460平方米,年租赁费收入165.3万元;

5、致远民生小区河城路西侧34个网点房3763平方米,年租赁费收入279万元;

6、致远民生三小区4个网点房691平方米,年租赁费收入88.8万元。

三、社区居民小区地上、地下停车位共3935个,年收取停车位场地使用费188.9万元。


城阳村社区2019年财务支出预算决议 

(2019年1月12日 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2019年城阳村社区财务支出预算总额为柒仟柒佰玖拾叁万元(7793万元)。其中:

一、社区为遵守《居规民约》、积极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发展环境“村改居”登记的城阳村社区居民发放生活补助费及“重阳节”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全社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费人民币壹仟捌佰捌拾叁万元(1883万元)。

1、“五一节”前,为社区居民发放生活补助费每人300元,计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元(299万元);

2、“中秋节”前,为社区居民发放生活补助费每人600元,计人民币伍佰玖拾玖万元(599万元);

3、“春节”前,为社区居民发放生活补助费每人800元,计人民币柒佰玖拾捌万元(798万元);

4、“重阳节”前,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全社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费每人600元,计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元(187万元)。

二、社区投资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万元),支付历次社区旧村拆迁改造居民住宅安置楼建设工程款。

1、支付世纪民生二期9、10、12、13号小高层居民住宅安置楼、盛德苑1—5号小高层居民住宅安置楼及分包项工程款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万元);

2、支付世纪民生一期16个小高层居民住宅安置楼,致远民生一、二期34个多层居民住宅安置楼工程款及分包项工程款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元)

三、社区投资人民币贰佰万元(200万元),对西樱花小区内现有幼儿园进行升级改造。

四、社区投资人民币柒佰贰拾万元(720万元),在西樱花小区现有幼儿园南侧新建2700平方米社区第三处爱心幼儿园。

五、社区投资人民币陆佰万元(600万元),对致远民生小区、和谐民生小区、汇德苑小区等道路进行沥青铺设、停车位整修以及各居民小区绿化景观改造提升。

六、社区投资人民币伍佰贰拾万元(520万元),在东樱花小区内建设2600平方米的社区第六处文化活动中心。

七、社区投资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260万元),在现商业街西塔楼二、三层装饰装修1200平方米的社区村史博物馆。

八、社区投资人民币陆拾万元(60万元),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选址设置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

九、社区投资人民币柒拾万元(70万元),在居民小区各居民楼每个单元外统一安装设立不锈钢报箱,同时拆除现楼道内破旧、不规范的报箱、奶箱等。

十、社区投资人民币叁拾万元(30万元),整修完善启动盛德苑小区52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十一、社区出资人民币贰拾陆万元(26万元),倡导文明祭祀,告别陈旧祭祀陋习,在“清明节”、“十月一”、“春节”三个祭祀日期间,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鲜花,供缅怀、祭祀故人使用。

十二、社区出资人民币贰拾肆万元(24万元),对按照殡葬规定火化后,实行低碳、文明、环保方式殡葬的去世居民家庭,一次性奖励人民币贰仟元整

十三、社区出资人民币陆拾万元(60万元),为全社区3200余名老年人进行健康查体。

十四、社区出资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举办社区第三届千人居民运动会,第四届千人包粽子大赛,第五届庆“七一”千人合唱比赛,第五届军警民共建文艺联欢晚会,第五届居民健身广场舞大赛及第二届六人制青年足球赛等多场大型文化体育活动。

十五、社区出资人民币叁拾万元(30万元),为社区党员、居民代表、老年人订阅报刊及征订党报党刊。

十六、社区出资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160万元),组织社区党员、居民代表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及城市化建设先进地区培训教育参观学习。

十七、社区投资人民币贰拾万元(20万元),添置社区5个文化活动中心设备设施及维修维护。

十八、社区投资人民币叁拾万元(30万元),添置社区3个集体卫生室医疗设备设施及维修维护。

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决议 

(2019年1月12日 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经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表决:

为推进“阳光城阳”建设,共建共享阳光生活,建设高度文明、和谐发展的新型社区,社区按照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新建标准化怀念堂,倡导居民移风易俗、树立新风、节俭殡葬、文明祭祀,现制定怀念堂管理规定如下:

一、倡导节俭殡葬。去世居民按照殡葬规定火化后,实行低碳、文明、环保方式殡葬,亲属遵守文明祭祀规定,不穿戴白色衣帽,不焚烧逝者衣物,不抛撒、焚烧冥币、冥物,并经物业公司签字确认后,一次性奖励其家庭人民币贰仟元。

二、倡导文明祭祀。社区居民在缅怀故人、祭奠先人时,禁止在怀念堂及区域内摆放任何祭祀用品,禁止焚烧冥币、冥物、燃放烟花爆竹等,提倡鲜花祭祀。清明节、十月一、春节祭祀期间,怀念堂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鲜花,供缅怀、祭祀故人使用,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氛围。

三、纠正陈旧陋习。开展“向陈旧祭祀陋习告别”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对违反文明祭祀规定,不听劝阻,执意在公共场所摆放祭祀用品,抛撒、焚烧冥币、冥物的居民,社区将禁止其家庭所有成员进入怀念堂并停止其家庭一切奖励补助和福利待遇。

四、加强骨灰管理。骨灰盒由怀念堂统一免费提供,不得擅自将不合格骨灰盒放入存放架格位,以防长期存放出现破裂、生虫、霉变等现象。骨灰盒实行“一盒一卡”管理,社区居民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凭祭祀卡存放骨灰盒,骨灰盒安放存放架格位后,任何居民不准擅自取出,安放如葬,让逝者安息

五、执行存放年限。社区去世居民(含社区历次旧村改造、房屋依法拆迁并给予居民安置楼补偿安置的原城阳村社区户口居民)骨灰免费存放时间为三十年,三十年后继续存放的,收取一定管理费用,收费标准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表决通过,续存时间不得超过十年。骨灰盒存入怀念堂后,连续五年以上无人到现场祭祀的,社区将视为无主骨灰予以妥善处置。

六、遵守祭祀秩序。社区怀念堂设有专门停车位,重大祭祀日要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停车管理规定,将车辆有序停放至指定位置后,有秩序地进入怀念堂祭祀,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禁以祭祀为名,搞封建迷信活动。爱惜花草树木,爱护公用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持祭祀活动整洁有序。

七、本规定经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表决通过后,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决议 

(2019年1月12日 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经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表决:

一、积极参与支持社区的建设发展,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原城阳村社区户口的居民及其后代(不含社区历次旧村改造、房屋依法拆迁并给予居民安置楼补偿安置的原城阳村社区户口居民),去世后,经批准将灵骨临时存放至社区怀念堂的,每个骨灰盒一次性收取临时存放费人民币叁万捌仟元(38000.00元),临时存放年限20年;

二、非城阳村社区户口的居民,去世后,经批准将灵骨临时存放至社区怀念堂临时区的,每个骨灰盒一次性收取临时存放费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临时存放年限20年。

三、本规定自2019年1月12日起实施,执行年限暂定5年。




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决议 

(2019年1月12日 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经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表决:

为规范居民小区车辆停放,保障小区道路畅通,有效缓解居民小区停车难等问题,按照社区《居规民约》相关规定,特制定居民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各居民小区车辆严禁违规停放或堵塞消防通道。
  二、居民小区有私家车的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租住半年以上的固定住户,每户有偿提供一个停车位。
  三、对于外来车辆设立临时停车位,每次四个小时内免收停车费,超出四个小时,每小时每车次收取2元临时停车费。
  四、各居民小区登记确认的车辆,进入小区应按各自确认的固定停车位停放,严禁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及公共道路、公共区域。
  五、停车位确定方式:按照就近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抓阄方式确定固定停车位。
  六、停车位收费标准:各居民小区地上、地下固定停车位每月每个车位收取60元场地使用费。
  七、小区内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社区物业公司将采取强制锁车处理,每次开锁费100元。
  八、居民小区内及停车位、停车棚严禁停放僵尸车辆,一经发现,在通知车主或张贴告示十日内仍不自行移走的僵尸车辆,物业公司有权对僵尸车辆进行转移至小区外,车辆产生破损或遗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九、对于无视小区管理规定、不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管理、无理取闹、甚至辱骂、殴打小区管理人员的居民及车主,将停止其家庭一切奖励补助和福利待遇或永久性禁止其车辆进入社区任何居民小区,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停车位有偿使用费自2019年5月1日起缴纳。

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

关于城阳村社区2019年财务收支预算的决议

(2019年1月12日 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城阳村社区2019年财务收入预算和财务支出预算,已经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依法表决通过。

会议认为,社区2019年财务收支预算,符合社区发展实际,符合居民意愿,体现了社区党委、居委会团结带领全社区居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干在实处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要求,全社区党员、居民在区委、区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开创城阳村社区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

关于城阳村社区怀念堂管理规定的决议

(2019年1月12日 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城阳村社区怀念堂管理规定,已经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依法表决通过。

会议认为,城阳村社区怀念堂管理规定,是当前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符合社区居民意愿,是改变社区居民陈旧祭祀陋习,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新风,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的优良风尚。

会议要求,全社区居民要认真执行社区怀念堂管理规定,去世居民按照殡葬规定火化后,实行低碳、文明、环保方式入葬,文明祭祀。

会议决定,对违反文明祭祀规定,不听劝阻,执意在公共场所摆放祭祀用品,抛撒、焚烧冥币、冥物的居民,社区将禁止其家庭所有成员进入怀念堂并停止其家庭一切奖励补助和福利待遇。


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

关于城阳村社区怀念堂收取骨灰盒

临时存放费及临时存放年限管理规定的决议

(2019年1月12日 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原城阳村社区户口的居民及其后代和非城阳村社区户口的居民,去世后,经批准将灵骨临时存放至社区怀念堂,每个骨灰盒收取临时存放费及临时存放年限的相关规定,已经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依法表决通过。

会议认为,原城阳村社区户口的居民及其后代和非城阳村社区户口的居民,去世后,经批准将灵骨临时存放至社区怀念堂,每个骨灰盒收取临时存放费及临时存放年限的制定,是社区从实际出发,对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发展,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原城阳村社区户口的居民及其后代,使其享受社区发展成果待遇的人性化体现;同时,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人文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奉献社会、服务社会,促进社会互帮互助,为社会承担公益责任。

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程序办理逝者骨灰盒安放入葬,按规定收取骨灰盒临时存放费及办理骨灰盒临时存放年限,决不违规操作,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城阳村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大会
关于城阳村社区居民小区
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的决议
(2019年1月12日 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城阳村社区居民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已经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议依法表决通过。

会议认为,居民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是从居民小区实际出发,为提升居民居住环境,保障小区道路畅通,有效缓解居民小区停车难等问题,按照社区《居规民约》相关规定确定的。体现了社区党委、居委会彻底提升居民小区居住环境、交通环境,生活品质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要求,社区居民和外来租住人员,认真遵守居民小区停车位使用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按规定井然有序停放车辆,严禁随意占用他人停车位及公共道路、公共区域。

会议决定,对无视小区管理规定、不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管理、无理取闹甚至辱骂、殴打小区管理人员的居民及车主,将停止其家庭一切奖励补助和福利待遇或永久性禁止其车辆进入社区任何居民小区,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