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情简介

中心城市

 

  早在2000年,全球GDP的90%就已由城镇生产。而这90%中,又有50%以上由国家中心级别城市生产。在城市化与全球化时代,一个国家的地位,正是由中心城市的地位所决定。

 

  中心城市的城市性质以多职能综合性为主,除包括生产、服务、金融和流通等作用外,大多是政治和行政管理中心、交通运输中心、信息与科技中心和人才密集之地。按其影响范围大小,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等不同等级。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学界通常把对国家或省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主要基地作用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称作中心城市,它们构成了全国经济活动网络的主要连接点,对全国国民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著名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咨询专家周立群说,国家中心城市的确定,将是中央的战略性决策要义和重要棋子。一个国家的地位不是由某一区域大小来定,而是由特大城市的地位所决定。换句话说,国家中心城市好比是国家经济的聚宝盆,任何发达国家都会建立相应数量的“国家中心城市体系”。如德国有柏林、法兰克福,法国有巴黎、马赛、里昂,美国也有十多个“国家中心城市”。

 

  西方国家的中心城市,通常指在一组相互接近、联系密切、不同规模的城镇群体中,一二个规模最大或位置适中的城市,它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中心城市是经济区域内生产和交换集中的地方,对周围地区产生较强的经济辐射作用,它们承担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活动,其主要途径为:

 

  ①进行生产的分工、协作和扩散;

  ②通过流通,互通有无,促进竞争,形成优势;

  ③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和人才培训等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为此,中心城市必须适当超前发展,同时需要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一定的城镇体系作保证,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各城镇有专业分工、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中心城市也是形成开放式、多层次、网络型的经济区的核心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