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扶助对象应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2019-04-25 10:05:50 浏览次数: 347

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