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5 10:36:44 浏览次数: 157

社区居民: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健全农村保险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的风险保障水平,有效补充职工医疗保险及居民医疗保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综合保障全覆盖,按照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要求,青岛民生集团保障办公室将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指定的保险公司,为自愿参保者在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的同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自愿参保范围:80周岁以下居民

2、缴费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

3、缴费地点:青岛民生集团保障办公室

自愿参保者,请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民生集团保障办公室自愿选择办理有关手续。

 

 

青岛民生集团保障办公室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