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社区外来居住人口进行信息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3 17:27:02 浏览次数: 1670

社区居民:

为加强对租赁房屋的治安网格化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感,努力打造平安城阳、法治城阳、和谐城阳,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安排,社区将对外来人口进行拉网式的排查、信息登记。具体通知如下:

1、房屋出租人必须主动向居住小区所属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进行信息登记。

2、房屋承租人必须携带《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进行详细的信息登记,并管理备案。

3、对不及时到所属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进行租赁登记的,或信息登记不实的,将给予停止社区一切奖励待遇,停止供水供电,并依法将房屋承租人员清理出小区。

4、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

特此通知。

 

 

 

城阳村社区居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