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0-30 16:45:24 浏览次数: 236

社区居民:

根据市、区、街道统一部署,2018年以后年度的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

调整居民养老保险征缴费时间: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即农保)按自然年度缴费,由:每年3月1日-31日为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其中,2017年作为过渡年,按原政策规定征缴2017年居民养老保险费后,再按规定统一征缴2018年度的居民养老保险费。

目前,城阳村社区已全面启动2018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标准为260元/人,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请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居民积极配合做好缴费工作,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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