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在家死亡人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明白纸

发布时间: 2025-04-21 16:39:36 浏览次数: 254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关于优化在家死亡人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签发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青岛市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属地原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必须由所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发。

一、城阳中心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签发情形

1.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城阳街道在家正常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开具。由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萃城路103号)一楼全科医学科申报。

2.非正常死亡,或家属对死亡有异议的,家属应当及时报警。经调查,若排除非正常死亡的,公安部门明确死亡性质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可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在家死亡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申报材料

1.人口死亡申报单:直系家属(法定监护人)需如实填写《人口死亡申报单》,并对调查内容签字确认(见附件1,家属可提前打印并填写)。

2.死者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办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死者生前病历、健康体检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

5.特殊情况直系家属(法定监护人)无法前往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需提供《经办人(委托代理人)证明》(见附件2,双方签字按手印)。需同时携带委托人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非正常死亡或家属对死亡有异议的,公安部门明确死亡性质后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特别说明

1.开具死亡证时间:7:30—18:00。

2.开具死亡证地点: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萃城路103号)一楼全科医学科。

3.咨询电话:87757289(日间7:30-18:00)

87761996(夜间);

4.《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简称《死亡证》。

5.本文中所指的正常死亡指人的自然死亡,包括因身体内健康原因而致的疾病死亡或年老而终;非正常死亡指人受到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水、工伤、交通等意外事故,地震、海啸等自然灾难致死,或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致死。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