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15-01-28 15:21:34 浏览次数: 210

城阳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于2015年1月23日上午在社区办公楼四楼西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以下两个事项:

一、城阳街道城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2007年度前旧

村区域住宅房屋拆迁改造楼房安置奖励实施细则(附后)

二、城阳村社区为“村改居”登记的城阳村社区居民

发放2015年春节奖励补助:每人发放青岛国货汇海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礼品购物卡一张,金额600元;每人发放冰鲜刀鱼、鲅鱼各5斤。

 

附:

城阳街道城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7年度前旧村区域住宅房屋拆迁改造

楼房安置奖励实施细则

 

(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表决通过)

2015年1月23日


为落实2007年度前旧村区域住宅房屋拆迁改造的被拆迁居民楼房安置和奖励待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享受本次楼房安置奖励待遇的被拆迁居民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社区2007年度前旧村区域宅基地范围内住宅房屋已拆迁(以下简称历次拆迁)的本社区被拆迁居民。

2、符合历次拆迁方案规定的合法住宅房屋的条件并已与社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居民。

3、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一处合法住宅房屋只安置一套安置楼房的被拆迁居民。

第二条  本次安置房屋情况

安置楼房分别位于:

1、致远民生小区留存多层楼房108套

2、和谐民生小区留存多层楼房3套

3、世纪民生小区留存小高层楼房21套

4、世纪民生小区新建小高层楼房264套

5、盛世民生小区新建小高层楼房116套

6、致远民生三小区新建多层楼房180套

7、致远民生小区新建多层楼房104套

共计796套安置楼房。

第三条  楼房安置及奖励金待遇

1、被拆迁居民宅基地范围内原已经认定拆迁的楼房,按相关拆迁标准予以界定并安置奖励。

2、本次安置奖励的楼房,其中有111套2009年11月份竣工验收交付的多层留存楼房,每套楼房一次性给予人民币30000元补贴。

3、被拆迁居民本次第二套安置楼免费安装“海信”牌1.5匹壁挂机一台,“海信”牌3匹柜机1台,“朗信”牌燃气灶1台。

4、安置居民应按照社区和物业公司的统一规定签定物业管理协议书。

5、历次拆迁中,本社区居民已将原被拆迁房屋卖给非本社区人员,本社区对该非本社区人员已安置过一套楼房的,本社区不再予以安置奖励。

第四条  安置楼房的抓阄规则:

1、本次安置楼房的分配通过抓阄的方式确定。所有符合本次楼房安置条件的被拆迁居民(详见社区公示的名单),统一参加社区组织抓阄,社区根据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制作楼房阄数,抓到空阄的视为今后另行安置。

2、所有符合本次安置条件的被拆迁居民须于2015年1月28日至1月30日前向社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65500元(原拆迁居民的正房少于3间的按照具体确定的数额交纳保证金),逾期不交纳者,视为自行放弃本次第二套安置楼房的权利。交纳保证金的同时被拆迁居民须与社区签订安置奖励协议书,抓阄后若未抓到安置楼房的,社区在五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

3、被拆迁居民宅基地范围内已经认定拆迁的楼房(含楼房和平房混建的住宅)且只安置过一套楼房的拆迁居民,本次只安置致远民生小区留存的10号楼、11号楼、29号楼多层楼房一套,该部分拆迁居民只参加第一轮抓阄;已安置过两套楼房的拆迁居民不参与本次奖励安置。

4、社区将用于安置的其它多层楼房与高层楼房混合后再行组织其它被拆迁居民参加第二轮抓阄。

5、被拆迁居民交纳保证金的顺序作为本次安置楼房的抓阄顺序。

第五条  本次安置楼房的结算价格按照2008年《实施方案》和《决议》规定执行,抓阄定房后,与奖励金等进行结算找差并签字确认。

第六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与本细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本实施细则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