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全体经营业户签定《经营业户安全生产保证书》

发布时间: 2016-05-10 10:27:08 浏览次数: 115

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全体经营业户签定

《经营业户安全生产保证书》

   

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5日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联合市场派出所警务人员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自5月6日至5月20日对各专业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组织全体经营业户签定《经营业户安全生产保证书》,进一步提高业户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落实责任,配合批发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及监督管理各项工作,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意识,共同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批发市场经营业户、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批发市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附:《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经营业户安全生产保证书》


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经营业户安全生产保证书 

    

我是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经营业户,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批发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确保批发市场经营业户、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保证做到以下规定要求:

一、灭火器:

1、经营网点内自备4公斤—8公斤的灭火器1—2个;

2、灭火器悬挂在固定、醒目、方便可取的位置;

3、灭火器周围无货物堆放阻挡;

4、灭火器定期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在有效期内。

二、液化气罐使用:

液化气罐统一使用由消防大队、安监部门资质认证的厂家生产的液化气罐、连接管、减压阀、炉头。在结束营业时确认液化气瓶阀门已关闭。

三、网点内不设置床铺,夜间无人住宿。

四、安全用电:

1、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热得快”、电炉子、电饭锅、“小太阳”等。

2、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违规使用多用插,在结束营业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五、窗户内外不设置防盗窗、防盗网,保证逃生通道畅通。

六、货物摆放不超过消防安全规定的高度。

七、不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如酒精、泡沫盒等物品。

八、卷帘门下、灭火器、消防栓周围不堆放任何物品。

九、通道、道路区域内不堆放货物。

十、不违规改造承重墙。

十一、积极参加批发市场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二、保管好自己店内财物,如有丢失由我自己承担损失。

十三、自觉接受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及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如违反上述规定,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有权对我采取责令立即改正、停水停电、没收违规物品、停止经营限期整顿、解除租赁合同等措施,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自行承担。

我已充分理解本保证书内容,如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发生爆炸、火灾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产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由我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青岛市城阳蔬菜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及周边经营业户所造成的财产及其他损失。

              

                               保证人(签字):

                            201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