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优抚对象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7-07 15:28:02 浏览次数: 281

关于重点优抚对象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区民政局《关于重点优抚对象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社区重点优抚对象年度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工作自7月14日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体人员范围:具有城阳村社区户口,且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

二、查体机构及时间安排:查体机构为城阳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查体时间7月14日。

三、查体项目:

1、内科常规(含病史);

2、B超(肝、胆、脾、双肾);

3、X线胸透;

4、心电图;

5、小生化:肝功、血脂、肾功。

四、查体注意事项:

1、优抚对象查体遵循自愿的原则,对卧床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优抚对象,建议尽量不参加体检,若其本人或家属强烈要求,其亲属必须陪同。有近两年病历的,体检时要携带作为参考。查体时,优抚对象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一经发现冒名顶替的,将取消优抚对象的免费查体资格。

2、查体前一晚22:00以后不要喝水、进食,查体时必须空腹。城阳医院体检中心早8:00上班。(查体结束体检中心提供早餐)

3、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优抚对象,可于8月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统一到城阳医院体检中心补检,过期不予受理。

五、各社区必须将此通知告知优抚对象,查体遵循自愿原则。 

城阳村社区居委会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