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工委

城阳村社区青年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

 

一、性质

城阳村社区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青工委)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措施》(鲁组发〔2020〕6号)要求,在团区委指导下,由社区党委领导组建,以社区团委、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非实体化机构,负责统筹做好辖区内青年和共青团工作。

二、宗旨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党委、团委工作要求,整合服务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增强社区团组织工作力量,延伸青年工作手臂,形成“党领导、组织联动、团委运作、全方位推进”的青年工作新格局,更好地肩负起组织、服务、引导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职责,夯实社区党政中心工作的青年基础。

三、工作对象

辖区范围内35周岁以下青年。

四、工作职责

1.做好青年的思想引领工作,抓住理想信念教育这个关键,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到建设湾区都市活力城阳新征程中来。

3.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通过社会化运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挖掘、盘活各类社会资源,为青年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4.坚持以青年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组织开展思想引领、业务学习、青年联谊志愿服务等活动,有效服务青年需求,帮助青年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加强社区青工委自身建设,加大对青年人才的选树、培养、推荐力度,重点做好“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青鸟计划”、“伙伴计划”等工作,发挥协助党政管理青年事务的职能。

五、机构和委员

(一)机构性质

社区青工委社区党委领导组建的非实体化机构,接受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以社区共青团组织为主要力量、以青年为主要工作对象。

(二)委员组成

社区青工委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社区分管共青团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若干名,其中1名由社区团委负责人担任;委员一般不超过20名,由社区各行业优秀青年代表组成。 

(三)委员职责

1.委员有责任对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人才培养、活动开展等方面提出本人意见和建议。

2.委员有责任关心、帮助青年工作,积极支持、指导各项青年活动的正常开展。

3.委员可以向青工委推荐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对青年工作品牌提出意见。

六、议事制度

(一)议案

涉及委员或青年代表提出的关于青年活动主题、推荐优秀人才、提出活动开展等意见与建议,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后形成议案呈各委员征求意见,议案由2/3委员通过后组织实施。

)表彰奖励

社区青工委有权对优秀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可授予青年优秀个人,可推荐优秀青年报街道团工委和街道各类先进。